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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篇名著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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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篇名著读书心得

导语:”读书使人进步”,这句话是培根说的,简洁而智慧,富含哲理。走过多年的人生路之后,越来越明白一个道理,大智慧用简洁的语言表达,更容易深入人心,传达久远。读世界名著,感慨收获,丰满而不可限量。以下是励志故事网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篇名著读书心得,希望大家能从中有所领悟。


篇1

我读的这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是身残志坚的海伦·凯勒,我被她的故事深深感动。

这个故事写的是一个又聋又哑的小女孩,当她的父母都绝望的时候,他们请来家庭教师莎莉文来帮助小海伦一步一步地走出困境。刚开始,小海伦在家里属于一个小暴君,为了让她不再任性,莎莉文老师可是费了不少的劲呢!起初,海伦的爸爸也不看好这个年轻又没有经验的小教师,但后来他开始信任莎莉文,配合她帮助小海伦。小海伦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走出黑暗的内心世界,不停地学习,吸收更多的知识,让大家感到欣慰,让老师觉得感动,让同学们觉得惊讶!最后,小海伦竟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就这样,她还不停下自己的脚步,向全世界呼吁更多的人,让他们关心自己身边的残疾人和需要帮助的人。然后写下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告诉大家要珍惜自己的眼睛、嘴巴、耳朵等器官。

我跟大家讨论了一下,大家都说海伦·凯勒真是身残志坚啊!即使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但她还是不屈不挠、无私奉献,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这种身残志坚的人还有许多,他们都值得我们去学习,比如霍金、爱迪生、帕尔曼……


篇2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整个暑假读的书里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了。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很值得让人敬佩。

书中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主人公鲁滨逊不屑守成,坚持自己要去航海的梦想,三番五次地抛开他爸爸给他创造的良好生活出海。但是在航海的过程中,遭遇了海难,一整船人中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逃到了一个荒岛上,开始一无所有,但是他没有悲观,没有放弃,而是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及防御工事,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世外桃源”。最后他和被他救的一些伙伴一起逃出荒岛,在英格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佩服鲁滨逊的毅力和创造力,他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活下来,还把那儿改造成了世外桃源。虽然书中主人公因为坚持自己的梦想,吃了很多的苦头,可是我还是觉得他是自己的英雄。在无人荒岛独自生活23年(救了其他人后又生活了5年),他一直没有放弃自己、一直在为再回故乡想方法。他这种坚持的精神是最可贵的,我们在学习中也最应该向他学习,坚持不懈、追求理想,最终理想一定会实现!

篇3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令我十分着迷,童话故事十分有趣,十分精彩。从书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这本书的作者是——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先生。

《安徒生童话》中有一个《白雪公主》的故事:在很久以前,有一位国王,她的妻子生下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公主,随后妻子就死了,于是国王又娶了一个妻子,这个妻子有2个女儿,她的心肠恶毒,对白雪公主充满了嫉妒,常常针对她。妻子把白雪公主赶到森林,白雪公主温柔的性格使她在森林里结实了许多的朋友。她们快快乐乐的在一起生活,然而,有一天,妻子知道白雪公主并没有死,就变成为老奶奶,把藏有毒的苹果拿给白雪公主吃,白雪公主吃了,随后就晕倒在地。这时,王子赶来,亲了白雪公主,白雪公主就醒过来了。最后,她们开开心心的生活在一起了。

《安徒生童话》中每一个有趣的故事,都让我们明白了道理。还有一个更加有趣的故事——“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傻皇帝被人骗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别人说什么聪明的人能看见这类骗人的话,就硬是说自己能看见,别自己骗自己,有看到就说有看到,没看到就说没看到。《安徒生童话》里不接有这些,还有《海的女儿》、《白雪皇后》、《红舞鞋》、《冰雪公主》、《凤凰》、《拇指姑娘》等更加有趣的故事等着我们去专心致志的阅读。同学们,请你们去阅读这些有趣的故事吧,我相信你们一定会爱上这本书的。你们一定会爱上这本书的。

《安徒生童话》真是一本很好的书呀,里面不仅有精彩的故事内容,还有种种道理呢!


篇4

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不愧是中国古典文学一座难以逾越的艺术高峰。同时它也代表了古典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家史和《红楼梦》中所写的贾家一样,是个“钟鸣鼎食”之家,曹雪芹身经荣华富贵到贫困潦倒的大悲欢,使他对社会和人生有着清醒透彻的理解!

书中讲述了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贾府,与公子贾宝玉相恋,本来是一段完美的姻缘,却又因为王熙凤从中使用调包计,让贾宝玉娶了薛宝钗,以至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心灰意冷,看破红尘,看到此处,我为他们感到痛心!

曹雪芹通过《红楼梦》贾家在政治上的衰落,道德上的腐败,经济上的崩溃,预示着旧制度必将走向没落的趋势。

曹雪芹从真实出发,写出人物的真实性,复杂性,他书中刻画的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形象,每个人都有着鲜明的个性。


篇5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人物有师徒四人和各路妖魔,师徒四人为取得真经奔赴十万八千里,西行路上坎坷不断,他们历经艰险,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里故事纷呈,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的片段了,据说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白骨精就打起了唐僧的主意,怎么样才可以吃掉唐僧呢?唐僧作为一个凡人不足为惧,可是他的身边还有三大高手呢!特别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曾经大闹天宫,几十万天兵天将都拿他无可奈何,武功甚是了得。“只有趁着悟空给唐僧化缘的时机了,我到时候再变成凡人的模样,他们定然认不出我的,一旦骗过他们,就可以逮住唐僧,吃到唐僧肉啦!”白骨精暗暗地计划着。

白骨精摇身一变,化成一个芳华正茂的二八少女,扭了扭腰肢,仔细端详了自己的模样,阴恻恻地笑了起来。果然,悟空一走,白骨精就来到了唐僧、八戒、沙僧的面前,八戒一看,眼睛都瞪直了,脑子里全都是美女,丝毫没有怀疑她的身份。白骨精还没来得及下手,悟空就回来了,他的火眼金睛可不是吃素的,一下子便认出了妖精,劈头就打,白骨精抛下假尸,化成青烟落荒而逃。

唐僧三人还蒙在鼓里,还责怪悟空,冤枉他打死了平民百姓,让悟空心里好生委屈。我读到这里,不禁想到了悟空平日里为唐僧斩妖除魔,可是唐僧却常常误会他,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让悟空疼痛到翻滚在地上。但是尽管这样,悟空还是坚持保护唐僧,识破妖精的奸计,将妖精打得现出原形,真的是了不起的英雄啊!

在《西游记》中,我最佩服孙悟空,我要学习他高强的本领,学习他坚持不懈、坚守正义的精神。


篇6

早就知道《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然而,当我坐在桌面前翻阅时,才感到这部不朽之作的巨大力量。它以典雅的文辞,细腻的描写,美妙的意境,讲述了一个上等车夫堕落为社会垃圾的过程。书中一个个字如一颗颗珍珠,成功塑造了各色人物。其中,主人公祥子最能引起我的注意。

文中写到:“拉到了终点,祥子的衣裤都拧出得出汗,哗哗的,像刚从水中捞出来的。他感到疲惫,可是很痛快的,值得骄傲的。”我从这句话感受到了祥子是一名辛勤的劳动者。为了挣钱,他顶着毒辣辣的太阳的折磨,忍着汗水的层层洗礼,全心全意地为客人拉车,即使汗如雨下,也丝毫不减祥子的工作斗志。他,是一个经历辛酸而不衰,备经磨难而更强的真真正正的龙的传人,在他的身上,处处散发出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熔铸而成的可贵品质——吃苦耐劳。

当我读到“他吃,他喝,他嫖,他赌,他懒,他狡猾,因为他没有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这句时,我愤怒。“旧社会!可恨的旧社会!”这几个字猛地敲打着我的心灵深处——我愤恨——它腐蚀了祥子的可贵品质,摧残了祥子的美好人生。此时,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旧社会不让好人有好出路?为什么旧社会要像阵阵狂风般吹倒祥子心中的意志之船?为什么要像一盆冷水般彻底浇灭祥子的理想之火?为什么?”顿时,愤怒和惋惜之情溢满心间,我不由地仰天长啸……

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我更加懂得了今天的光明社会是来之不易的。我一定会珍惜如今的幸福生活,将祥子吃苦耐劳的精神注入到我的学习中,好好学习,为不被社会淘汰而向上,为完全消灭旧社会而奋斗,为创造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篇7

《水浒传》讲述了一百零八位好汉聚义水泊梁山,后接受朝廷招安,并为朝廷扫除内忧外患,最后却被奸臣陷害,魂聚蓼儿洼的故事。书中人物一个个有血有肉,呼之欲出。然而,在这群好汉中,我却最喜欢“黑旋风”李逵。

李逵,绰号“黑旋风”,又称铁牛。得此绰号,大概由于他的长相和脾气。书中说他:“家住沂州翠岭东,杀人放火恣行凶。不搽煤墨浑身黑,似着朱砂两眼红。闲向溪边磨巨斧,闷来岩畔斫乔松。力如牛猛坚如铁,撼天摇地黑旋风。”从这首诗里,我们就可以看到一个皮肤黝黑、力大无穷、身坚似铁、脾气急躁、行事鲁莽的李逵。但是,在这个莽汉的身上,我却看到了他的率真、孝顺、忠义。这也正是我喜欢他的原因。

我喜欢李逵的率真。

在初遇宋江时,戴宗叫他拜见宋江,李逵道:“若真个是宋公明,我便下拜;若是闲人,我却拜甚鸟。”口无遮拦,毫不掩饰,全不顾及这些人们很讲究的“体面”。及至宋江道明身份,李逵“拍手叫道”,“扑翻身便拜”,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言谈举止像个孩子。如此纯真,毫无心机,让我很是欢喜。

在“元夜闹东京”之后,他误以为宋江和李师师做了苟且之事,是“气作一团,拔出大斧,先砍了杏黄旗,把替天行道四个字扯得粉碎”,还“拿了双斧抢上堂来,径奔宋江”。他连自己最亲近的义兄都毫不顾忌,认为做错了事就是要罚,就更别说面对那些贪官污吏时,胸中的无明业火了。他吃鱼用手捞,连鱼骨头也嚼碎吃下,更是不掺半点假的实在。李逵就是李逵,从头至尾,他所表现出的纯真浑厚的个性,是我最喜欢的。

我喜欢李逵的孝顺。

他在梁山泊待着,时刻牵挂家中老娘。想着自己在梁山享福,老娘却在家里受苦,终于回家把老娘接往梁山。不想上梁山途中,老娘被老虎吃了。李逵为给老娘报仇,毫不畏惧老虎凶猛,把老虎一家大小全部杀死方才罢休。还给老娘立了坟冢,大哭几场方歇。那时的李逵在我眼里,是天下最可爱的儿子。

李逵在遇到李鬼时,正要杀他,却听他说到“家有九十几岁的老母,无人赡养”时,便没了杀心,还给了他银子,让他去做小买卖。这时的李逵,不正是孔子所倡导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践行者吗?

我喜欢他的忠义。

他从落草梁山开始,便一心一意追随宋江;后来宋江一心想接受招安,一向憎恨朝廷、不愿招安的李逵,仍然归顺了朝廷,追随宋江南征北战。即便是在他喝了宋江给的毒酒,知道真相后,还痛哭说:“罢,罢,罢!生时服侍哥哥,死了也是哥哥的小鬼。”当我看到这里时,心里也止不住地抽动,但我却没有眼泪。我不清楚当时李逵心中是何等的悲苦!他的心里是不是有一丝丝后悔?我所能感受到的忠义,就是李逵违背自己的意愿,去忠于宋江,与他共进退。生生死死忠于一人,宁可违背自己的本心,也不违背他人的意愿,还有比这更大的牺牲吗?这又岂是一个忠义能概括的呢!

我读《水浒传》,感受他的率真,体会他的孝顺,品味他的忠义。虽然他其貌不扬,脾气急躁,行事鲁莽,但我依然喜欢他。


篇8

暑假我有许多时间阅读自己喜欢的书籍,我又一次品读了《三国演义》这部中国古典名著。我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深深吸引,更对“嫉妒”这个词有了深刻的理解。

周瑜因嫉妒诸葛孔明的才干而吐血身亡,使吴蜀联盟险遭不测……周瑜可算是难得的人才,因嫉妒而英年早逝,这是莫大的悲哀。

常听人说:嫉妒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表现,对人的成长有百害而无一利。嫉妒别人就是自寻烦恼,更是无能的表现。

然而,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有一点嫉妒是不可避免的。一个人会嫉妒别人,首先说明他看到了自己与别人的差距,其次说明他不甘落后于别人,或者还有奋进之心。就凭这点,我们就不能说会嫉妒的人完全无能。那些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人肯定不会去嫉妒别人,但这样的人未必招人喜欢。

我希望自己不是个小心眼。但是当老师表扬同学而没有我的份时,我会很不高兴,甚至会向老师打小报告,揭同学的短,让同学也不开心。我想这一定是嫉妒心在作怪。

在去年的校运动会上,我的“好姐妹”小琳获得跳高冠军时,我真心祝福她。当听到同学们和老师对她的赞美、表扬,看着小琳那般高兴和得意的样子,我暗暗下决心:“明年我就报这个项目并一定要得冠军。”比赛后的体育课,我经常请求老师指导跳高。原来我只能跳过85 厘米,经过坚持不懈地刻苦训练,我已经能轻松越过1.05 米的高度。今年秋季运动会,五年级女子跳高的冠军争夺赛一定会更加激烈,同时也会更加精彩。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周瑜,他若不是嫉妒诸葛亮的才干,而是和诸葛亮成为好朋友,那三国的命运和结局会完全不一样,吴蜀联盟一定能大败曹操。可惜人死不能复生,我们只能从中汲取教训。当嫉妒心理萌动时,要及时调整心态,羡慕别人成功时也要真心祝愿。别让嫉妒绊住你前行的脚步。亲爱的同学,让我们记住: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篇9

读罢《红楼梦》,眼前闪过一个个红粉丽人,最终,我的目光落在了宝钗身上。“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好一个艳压群芳的宝钗!

百多年来,《红楼梦》读者自动分成拥黛、拥钗两个阵营,争论不休。拥黛的人说,宝钗圆滑世故、工于心计,是封建礼教的殉道者。宝钗俨然成了大家心中反面人物的代名词。而在我看来,宝钗是生活,黛玉是艺术。不能忘记的是,喜欢艺术的人也要生活。

宝钗不仅聪明博学,举止端庄,而且温柔稳重,豁然大度。在大观园里,数宝钗的人缘最好。无论是在长辈、平辈、后辈面前,还是在丫鬟面前,都表现得一团和气,极有亲和力。无怪乎贾母、邢王两位夫人都对她青睐有加;袭人、麝月对她佩服无比;就连一向心存芥蒂,怀疑她“有心藏奸”的黛玉在“蘅芜君兰言解疑癖”后也把她当作知己。当丫鬟金钏投井自杀,王夫人急需两套衣服给她装裹时,宝钗主动拿出自己的衣服以解燃眉之急,而不计较衣服给死人穿的忌讳。倘若是黛玉,定然会满心不高兴,回家后又勾起“寄人篱下”的苦楚,独自哭到深夜。宝钗的性格中没有黛玉这般“不食人间烟火”,她似乎就生活在你我的身边。她的出现总让人觉得安心与舒适。

宝钗还是一个有能力、有见地的人,她甚至可以称是一个“女强人”。父亲早死,哥哥又不济,家庭重担可以说全在宝钗身上。要管理薛家这样的大家族,如果只凭宝钗在人前的柔和与温婉是万万不可能办得到的。她和黛玉同是寄人篱下,却能不卑不亢,游刃有余,她不像林黛玉那样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她柔中有刚,有着足够的坚强。她又是绝对的管理策划人才。比如湘云发愿请客却又因没钱而一筹莫展时,宝钗不但在资金上赞助她,还在活动安排和细节筹划上帮助她,帮她拟诗题,又帮她布置宴会。人人尽欢,宝钗功不可没。后来受王夫人之托,在凤姐生病时帮助料理家务,她以小惠全大体、以柔克刚,顺利完成了任务。

人们不喜宝钗还有一个原因,那便是,宝钗是强行介入宝黛爱情的第三者。她的介入,使得宝黛二人未能结下美满的姻缘,使得黛玉含冤而死,宝玉遁入空门。对此,我实在不敢苟同。宝钗对宝玉的感情毋庸置疑是真心的。说什么“木石前盟”,难道就不能是“金玉良缘”?宝钗有权利去爱,有权利去竞争。“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她这样矢志不渝的追求才是现代女子应该有的爱情观。她是一个标准的淑女,即使在当今社会,凭着自己的能耐,也一定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让众多男神倾慕,收获自己的爱情。

对于宝玉来说,他必须让家族兴盛,必须光耀门楣,这是他的使命。宝钗识大体、明事理、贤惠能干、随分从时,她是贾府二奶奶的不二人选。倘若真是那个只会成天哭哭啼啼、爱耍性子、沉不住气的黛玉当了贾家的“二奶奶”,莫说贾府是百足之虫,纵是千足之虫、万足之虫,定然也会落得“既死且僵”的局面,宝黛的婚姻还拥有保障吗?如果不是事态有新的发展,我相信,在宝钗的主持下,贾府恐怕不会那么快“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宝钗当是《红楼梦》中最具生活气息、最接地气、最符合现代审美的人物。我希望人们能换一种眼光欣赏宝钗,并且从她身上学到许多优秀的东西。


篇10

不知从何时起,我有了一件爱做的事情,便是在静静的夜晚,拿起中外经典名著,坐在窗边的书桌前,静静地阅读。小学六年,我看见时间的容颜在一点一点地变老,庭院里的桂花树也一点一点地变得繁茂,我对书的喜爱亦愈发变得强烈。我说不清那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渴望,这么说吧——就像过敏的时候,身上起了红疹子,你急切地想要用手去抓、去挠,然后便覆水难收,一发不可收拾。

又是一个美丽的金秋时节,又是一轮新的书籍征订,大家热情高涨。“温暖的旅程”书单发下来时,我毫不犹豫地订阅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不为别的,只因为我喜爱这本书。曾几何时,我的学习成绩走入低谷,一蹶不振。细细拜读这本书,才让我的心境好似冬日暖阳,豁然开朗起来。渐渐地,《汤姆叔叔的小屋》走进我的生活,走进我的心灵,耐心地开导我、安慰我、鼓励我,仿佛是我的心灵鸡汤。

自由

一只鸟没了自由,就像没了翅膀,不会飞翔蓝天;一条鱼儿没了自由,就像没了尾巴,不会游泳;一匹马没了自由,就像没了四蹄,再也不会在广阔的草原上奔跑……对于任何事物来说,自由的价值是没法用金钱来衡量的。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我对自由的理解又更深了一步[

]。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两个主人公不同的经历。汤姆是黑奴,由于原来的主人欠债了,他被卖掉还债。汤姆的第二个主人十分器重汤姆,本来是想给汤姆半个“自由证”的,可不幸被刺死,汤姆被女主人卖了出去。第三个主人叫雷格,他脾气暴躁。汤姆宁死也不告诉他两个女奴的下落,最后被雷格给打死了,回归了天国……

这本书把汤姆忠厚老实、勤勤恳恳、心地善良以及怀有信仰的特点写得淋漓尽致,汤姆人见人爱,可是汤姆的悲惨经历又不得不让人同情。这本书是对美国以前黑奴制度的一种批判,作者对黑奴制的痛恨在字里行间流露无遗。可见,黑奴制度对黑人的伤害有多深,而自由有多珍贵。

说到自由,不禁让我想起了我前一阵子养的一只白鸽。爸爸买了一只白鸽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它被关在一个又大又漂亮的笼子里,本来好好的,后来不吃不喝,成天只望着天空,我怎么哄都不听。没办法,我只好把它放生了。不料,一个月后,它又飞了回来,在家里筑了巢,有了小白鸽。也许,天空才是它最好的归宿吧!

新生 新生,这个词令人难以琢磨。什么时候会感觉自己获得了新生呢?新生与自由是离不开的,获得了自由就等于获得了新生,是吗?

《汤姆叔叔的小屋》还讲述了一个名叫伊莉莎的女奴和丈夫团聚后,打算前往自由的国度——加拿大。虽然一路上遇到了追捕,但他们勇敢地与黑奴猎人斗智斗勇,终于登上了幸福彼岸。伊莉莎十分善良,爱自己的孩子,但同样不缺乏勇敢。她渴望自由与新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被买来买去。是她对自由的向往和对孩子的爱使她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她的勇气令人敬佩,她的果敢令人折服。这不由得让我想起几个月前我发现的一株小苗,它被一块巨石压着。它不可能长高的,我这样想着,决定下次再来看看它。过了一个月,我却惊奇地发现,小苗居然从石缝里钻出来了。小苗看似平常,居然有如此之力量,它是怎么做到的呢?也许是它向往光明的力量吧,才会有力量从石缝中钻出来,获得了新生!

幸福

看完这本书的晚上,我又做了一个梦,梦见黑奴的脸上洋溢着笑容,他们终于获得了新生,多么快乐,多么幸福……

此时,窗外淅淅沥沥,又是一场夜晚的秋雨来洗礼大地了。我捧起《汤姆叔叔的小屋》,书香带我开启快乐的心灵之旅……


篇11

《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之著”。它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读完,书中病态的孤独,形形色色的畸形人格,漂浮在我的四周,久而不去。

书中的人物霍·阿·布恩帝亚本是一个勤恳务实、富有创造力的人。但由于他错误地对科学和求知痴迷,炼金术,上帝铜版照片……他完全发了疯,所以他是个孤独者。他的妻子乌苏拉是个闪烁着母亲一切美好品质的妇女。在我看来,她其实就是这个家族的地基。整部书都是她忙碌的身影,这个女人的身上拥有着另一种孤独感。

我想全书最悲哀的人物莫过于布恩帝亚的次子奥雷良诺了。他发动了无数次的武装起义,却都无果。所幸命很大,躲过了埋伏、暗杀以及枪决,顽强地活了下来。但活下来也许才是对他最大的折磨。他痴迷于做小金鱼,反复不停地做,就如同对于炼金术的痴迷。

书中的人物无不充斥着孤独感。这也许正是作者想要对我们表达的,这个家族的孤独性给整个家族带来了毁灭。同样,这个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的家族也象征了当时的社会。或许作者正以此书来表达自己对拉美民族共同团结,摆脱孤独的强烈愿望。


篇12

我最爱看的书是《爱的教育》。这本书我已经看过三遍了,但我还想多看几次,越看越有滋味,越看越受教育。

《爱的教育》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三年级的一个意大利小孩——安利柯。这本书用日记的形式记录了安利柯所见所闻的感人故事。

我印象最深的是《爸爸看护着》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一个乡下少年去看望爸爸却阴差阳错认错了爸爸,但在这个年轻人知道真相后还好心地照料这个“爸爸”,直到这个老人家去世。故事太感人了,年轻人的爱心真伟大。

这本书中我最崇拜的人是卡隆,他善解人意,还乐于帮助同学,充满智慧和正义感。我以后也要向他那样,他是我学习的榜样。

如果我们从小就知道爱别人爱自己,帮助别人不图回报,别人帮助我们常怀感激之心,人们就会因富有爱心而善良,世界就会因充满爱心而美好。


篇13

简爱是一个极为平凡的女孩,从小失去父母,被寄养在里德舅妈家,但是无论她怎样做也讨不了舅妈的欢心,于是她决定要上学。到了学校,听她的好朋友海伦说那里是一个相当于孤独院的学校时,她万分欢喜,正因那里的孩子都是孤儿,她们的想法是一致的。她长大后在那里做了两年老师,当她离开了学校,开始找工作,不久她就拥有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后来,她救了罗切斯特先生,并和罗切斯特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孩。

是的,这就是简爱的一生,从书中我看到了她的勇气,看到了她的爱与尊严,我感到一种惭愧,如果换作是我的话,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间着了大火,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冲进去用水把火浇灭。

现实生活中父亲母亲他们做错了,我却不敢反驳,但是简爱却立即纠正了大人说的话,我却说都不敢说,其实我心中的小人在大喊:不!你们错了。简爱的勇气我十分佩服。

简爱,一个平凡的女孩,其实她并不平凡,她很伟大,因为她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即使是最平凡的女孩子,也要有自己的勇气、爱与尊严。


篇14

《格林童话》是通过“寓教于故事”的形式,让读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懂得道理,汲取到健康成长的丰富“养料” 。并且,通过寓言故事,教读者一些课本上未能学到的道理。教会读者“分辨善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做人不能懒散”“智慧是进步的阶梯”“遇到危险要冷静”等做人、待人的道理。

《格林童话》的语言朴实无华、生动流畅,简明易懂,朗朗上口,充满了德国的乡土气息。

《格林童话》寓教于乐,每一则故事都有深刻的人生哲理。《背包、帽子和号角》告诉人们做事不能太贪心,多做一些帮助别人的事,一定会得到他人的好报;《灰姑娘》则说明了凡事不能光看外表,美好的本质总有一天会被人发现的;《不孝的儿子》教人们懂得了对待父母、长辈一定要孝顺、尊敬……

文中的主人公个性鲜明,善恶对错一目了然。不少主人公憨态可拘、滑稽可笑,故事妙趣横生,引人入胜。总是把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矛盾冲突置于斑斓多彩的幻梦之中,借助神奇的力量化解矛盾,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局告终。故事中,自然与神奇,现实主义与浪漫幻想交相辉映,融为一体,使读者既感到故事情节合情合理,又体现了读者的意愿,从而得到满足。如今在这样一个物欲如潮如流的社会里,有些人迷失了方向,有时无法正确辨别善与恶、对与错。这种时候,不妨看一下《格林童话》,在一个个生动、简单的故事里你会体味出内在的深刻意义——以理性的态度去辨别世间的善恶对错。看《格林童话》就像是一次心灵的放飞,看看故事情节体味一下其中的意义,欣赏其语言艺术的特色。犹如采撷最丰硕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来滋养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篇15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和书中的主人公探险家尼摩船长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古怪,但看到朋友死去却会无声地落泪;他知识渊博,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甚至还为法国政府偿还几百亿国债;他还会逃避人类,对他人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仍是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氧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那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深深感动了我。

作者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篇16

我从小爱看《三国演义》,在一二年级的时候,就常捧着厚厚的《三国演义》啃,似懂非懂地沉入惊心动魄的大战之中。

《三国演义》真不愧是我国最着名、最杰出的历史小说,他向我们展示了精彩壮阔的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无论是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还是阴险狡诈的曹操,还是心胸狭窄的周瑜、英勇善战的关羽、赵云……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形象,都已深深印在我心中。

诸葛亮是我在《三国演义》中最欣赏的一个人物,他的一生鞠躬尽,死而后已,他熟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他火烧博望坡,借东风,草船借箭,巧摆八阵图,空城退敌、以木偶智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一个个故事打动人心,使人难以忘怀。就拿“草船借箭”来说吧,虽然他知道周瑜妒忌他,想用造十万支箭陷害他,可他顾全大局,豁达大度,不愿意在大敌当前时与周瑜闹翻,而是将计就计,立下军令状。他预测三天内必有大雾,了解鲁肃的忠厚,知道他不会泄露借船机密,更深知曹操多疑,料定他不敢轻易出兵。诸葛亮安排草船,精心伪装,利用大雾,“一字儿摆开”,是为了受箭的面积大、数量多;让军士“擂鼓呐喊”,是为了虚张声势,提示曹军射箭方向;下令把船“掉过来,船头朝东,船尾朝西”,既能增加受箭面积,使船身保持平衡,又能使回程顺风顺水,巧妙地利用草船“借”来十万多支箭,粉碎了周瑜的阴谋,使周瑜自叹不如……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怎能不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呢?

《三国演义》真是一部百看不厌的好书,每阅读一次,我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让我受益匪浅。


篇17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的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地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

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地笑起来……

为什么生活在如天堂般的美国,远离硝烟弥漫的阿富汗,阿米尔仍然有着挥之不去的愁绪,仍然想着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故土,是哈桑,那个最忠于他的奴仆,不,是童年的伙伴,是他最愧对的人,让他的心灵永远处在忏悔与不安中。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故事的结局,索拉博的不语和沉默以及放风筝时他的笑,让我感到一丝悲伤,却也有如负重释。因为阿米尔追过,救赎过,勇敢面对过。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是阿米尔,都在不断追寻那早已消逝的哈桑,或而失望,或而欣慰,或哭或笑。人生也许就是在不断怀念和追寻过去中度过的,我想: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心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淋漓尽致。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读完这本书就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我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正是一杯茶吗?


篇18

《穆斯林的葬礼》,作家霍达的代表作,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部五十余万字的长篇,以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冷峻的文笔,深情回望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的心路历程,以及在特定的时代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着力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文学画廊中前所未有的人物群像,血肉丰满,栩栩如生。

读完这本书感触很深。她文笔的倾诉,让我这个一直对伊斯兰教淡漠的人,对它肃然起敬……我了解了许多回民在生活中的传统礼节和常用的阿拉伯语,因为文中的回族人对至高无上的真主安拉格外信仰。回想书种种,不知该怎样评价书中所展现的血肉丰满的人物。因为,霍达以她深刻的内涵塑造出的人物形象都是让人荡气回肠的。我为成熟、漂亮、处处透漏出现代女孩儿特点的韩新月和才华横溢、赋有责任感的楚燕潮的爱情悲剧而深深惋惜,为梁君壁事事追求完美,吝啬的毁掉两对人命运的行为而遗憾。但一方面,也觉得她很可怜,毕竟韩子奇曾给予过她伤害,她有权利为所欲为。梁冰玉呢?我觉得他应该是本书中最值得同情的人。因为那个曾经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个性的女孩儿,最终却成为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孤单漂泊他乡。


篇19

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两人成了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有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严厉地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和“心肝宝贝” ,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篇20

一开始知道《活着》这本书,是在我的学生时代,曾听过姑姑的讲述。后来知道了有部非常知名的电影《活着》斩获了国际大奖,由此看了整部影片,影片故事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在男主角福贵身上,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整个中国的近现代史的发展与变革。故事讲述了主人翁由民国到战争,再到新中国,又经历文革等等时代的变迁。一个人怎么受到了如此多的苦难!

后来在我高中毕业那年的暑假,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了原著——余华的这本《活着》。书并不厚重,黄色的封面尽显时代的沧桑,可以说是一篇并不算长的长篇小说。书里描绘了一个中国农民从青年的纨绔,到中年的变故,再到老年的凄凉!讲述了一个关于战争,苦难,亲情,友情与死亡的故事。

那个炎热的下午,坐在老家的竹木梯子上,一口气读完了它,痛心至极。被里面的故事所发生的一切一切深深打动。原著内容甚至比电影里更加凄惨和令人悲痛。在这个故事里,男主人翁福贵一家仿佛上帝从乐园中赶出来的受难者一样,其人生就是为了曾经的出逃而赎罪,在经历一番苦难后进入坟墓的关口。故事从主人翁母亲的凄惨离世,到女儿不幸又变成了哑至此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主人翁福贵妻子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妻子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虽然最后苦根的死亡电影版有了删节,我想也大概是为了照顾观众的情绪吧!尽管如此,但主人翁还是一如既往地活着,这部小说把人生的苦难描写到了极致。原著里凄惨的主人翁福贵被一次次亲人的死亡,内心撕扯的粉碎,最后只剩老了的他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作者余华用不乏温情的笔触在描绘这个关于死亡的故事。我想这就是作者想表达的那个年代中国百姓的生活吧。

在原著中,每个人物的刻画都是那么的生动而又现实,他们中没有一个人逃避责任,而是勇敢的承担起了这一切。

在我看来这本著作的背后,它讲述的不单单是一个苦难中的幸存者的悲哀的故事,而是讲述了一个经历种种磨难还活着的人的经历和感受。在一切灾难面前唯有活着最为真实,当人对生活有了这等感悟,一切就变得淡定多了。就像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经过一场重大变故的人,往往会改变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一样。读完此书,使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能让人对活着有更坚韧的力量!我们所有人都没必要患得患失——活着总比死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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